我的申訴
事發時間 :
2024/3/4
申訴主旨 :
富產健康守護加詐欺
事由說明:
本人楊曉雲也是富產保戶 1月多得知健康守護加不再續保
楊曉雲認爲富產有預謀詐欺本人的權益及保費
112年12月 金管會全面讓業界下架副本理賠 但12月時產險不通知不自動續約 是怕所有保戶退還未到期保費去規劃其他間的保單 造成損失?
明明知道保戶113年1月後就買不到用副本理賠的實支,但確隱瞞保戶不提前公布到113/4月後不給續保。
去年三星報喜不續時 也ㄧ直訊問富產是否健康守護加也會如此不續,但富產都說不會不續。
在「保險人行使保險代位」與「被保險人受完整填補損害之權利」有衝突 時,應以被保險人之利益為優先;反之,保險人保險代位之行使,須以被 保險人之損失已獲充足之填補為前提,此稱為「被保險人優先原則」
以被保險人優先為原則 ,但富產ㄧ直以「不自動續約」欺負保戶
工會也ㄧ直說 富產在1年前就有計劃不續約,但在112年12月ㄧ直欺瞞消費者保,導致消費者損失購買其他間副本實支,富產這不是詐欺是什麼?
保戶楊曉雲 要求富產續約或是退還3年的保費 。
陸續會去評議中心 警查局提告
附件:
處理結果:
3/4轉知會員如有任何法律資源需支援,請來電秘書處。
處理狀態:
結案
更新日期:
2024/03/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