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申訴
事發時間 :
2026/6/4
申訴主旨 :
反映公司團體折抵/醫療險要求「正本收據」限制,建請工會協助向資方爭取開放副本理賠
事由說明:
各位工會幹部您好:
我是公司員工。近日在處理公司提供的員工團體保險理賠時,才發現公司團險的醫療實支實付部分,於114/07的公文公告:強制要求提供「醫療費用正本收據」。而住院醫療險GNHS的條款中並未提及需要『正本』收據。
這項規定對許多同仁造成實質上的權益受損。由於每位員工只有一份正本收據,若同仁自己私下也有投保其他需要正本的商業實支實付險,將會因為公司團險抽走正本,導致個人保險無法理賠;反之,若留給個人保險,就無法享受公司的團險福利。
我們身為保險業員工,深知保險規劃的互補性。公司提供團險本是留才與員工福利的好意,卻因「限用正本」的行政規定,反而限縮了員工個人的保障選擇。
因此,期盼工會能代表全體同仁向資方(或人資部、福委會)進行協商,訴求:
放寬公司團險理賠標準: 接受「政府機關、醫院加蓋與正本相符章之副本收據」或「電子發票副本」。
感謝工會長久以來為同仁爭取權益,期盼此案能獲得工會的重視與協助。
祝 工作順心
附件:
處理結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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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理狀態:
未處理
更新日期:
2026/06/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