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產險計績比例調整 (70%降至50%)乙案 相關說明
一、立場表明
有關產險計績比例調整乙案,本會於102/12/04及102/12/27第五屆(102)年度第一次勞資協商會議中表明以下2點立場:
—台端依據金管會發文法源調降計績比例,且其商品總支出不能高於總費用率,與台端調降計績比例並無相關,敬請台端具體說明調降原由,並將資訊公開透明化。
—此次產險計績比例調整將影響同仁實質收入,實屬變更勞動條件部分,本會強烈表示:在尚未定案前,所有與此相關之具體配套方案,應與本會達成協商共識後,才可公告實施。
二、結論
—經本會了解後,因資方為因應相關法令規範,故調整產險計績比例,造成業務員之損失,資方已允諾會盡量補足,敬請各位會員體諒。
—相關之具體配套方案,已於102/12/31公告實施(如下)。